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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死這本書,所以為它做了許多事,包括開了【暢快讀書會】、寫了推薦序、受邀去一場免費講座、還自己
我和部落格(blog)的歷史淵源頗深,可追朔至2004年10月23日,星期六,當天我和當時webs-tv老闆和兩名企劃部的同事開著一部小車前往新竹,我們約了無名小站的4/6位創辦人,以四對四,在風城百貨內的一家義式餐廳見面,我們的目的是要併購他們,由於這是第一次接觸,所以沒什麼結果,他們也有上來台北繼續談,後來我們的出價和條件未能被他們接受,於是才有大家知道的故事發生。
個人品牌的利多條件 雖然我們都聽過許多一夜暴紅的故事,但我覺得那不是正道,真正的品牌是建構在素質好的內容上,再經過時間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個人品牌」也一樣,不是你想要就會有的,你必須要有一些條件和能力,才有可能進入成長階段,這些條件不一定是與生俱來,多半是練習而成,以下就是我認為發展個人品牌的重要條件,能練成就是你的: 網路世界的表達力 包括圖像、文案、及說故事的功力,有些人在實體世界的表達力不佳,卻可以在網路世界中大放異彩,因為在網路上,所見的第一道外皮是圖像和文字,若你呈現出的外表夠吸睛,網友就會慕名而來,所以人說網路的戰場就是文案的戰場,就算你實體世界是個自閉兒也沒差。好還要更好,若你只會拍照,你比不過那些拍照又有文字描述的,而他們又比不過那些可把它「故事化」的。 說故事的能力是行銷能力中很重要的一環,所有東西(包括個人)都需要被行銷,而「故事」是講者(行銷者)和聽者(被行銷者)中間的銜接橋梁,他可以無中生有,可以弄假成真,可以化腐朽為神奇,而且廣告的不留痕跡,還讓聽者死心蹋地的想繼續聽下去(繼續被行銷),以下是一個例子...
我人生第一次在公路上騎單車,就獻給了日本青森的夏泊半島。
當我們說在網路上創作,所有的內容都是你的「資產」,但這些資產該如何實際上變成立即收入,其中一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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