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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數不清幫多少書寫過推薦序,但這一本不一樣,當我收到邀請時,我受寵若驚啊!我當然願意,不要稿費都
Dan Lok,中文名駱鋒,華裔加拿大人,百萬富翁和全球教育家,Closers.com 的
沒人嫌錢多,創作者也不例外,當你找到了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當然就要開始找第二個、第三個,嘗試把自
7月份我辦了台北部落客聚會,但店家生意太好,來賓太多,看大家聊得意猶未盡,所以我承諾年底再來”加演”一場,兩週前剛好訪問了486大哥,他毫無遲疑的跟我說:「要場地儘管來我這!」看到他如此的豪氣,那我就不客氣了哈哈,但因為486餐廳的生意也很好,週末都是滿檔(聯誼交友),所以我們只能辦在週五晚上,另外場地只能容納60位,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攜伴,由於空間有限,有意參加者還是需要報名,由我來決定入選與否,報名方式只有一種,就是EMAIL給我報名:部落客非正式聚會-台北加演場兼聖誕趴
有個部落格叫做癮科技,請問它算是部落格還是科技商品網站,我想一般人根本分不清楚,事實上也不需要分清楚,網站和部落格本來就是同種同族,叫什麼根本沒差,還不一樣都是內容網站。漸漸的「部落格」的定義會模糊掉,它可能是日記分享,也可能是商業性質,也可能是個人品牌,唯一會留下的是「內容管理機制」(CMS),方便網民來呈現前端內容罷了。 再過幾年,部落格的競爭會白熱化,美食部落客會同時爭取某家連鎖速食店的行銷預算;旅遊部落客會被邀請去旅行社擔任產品開發;漫畫部落客會以虛擬角色幫企業代言,讓該角色搭著企業永續經營下去;部落格到了最後會演變成「個人品牌大戰」。另外一方面,幾位志同道合的部落客會組織一個小團體,提供比新聞記者更獨到的見解來對抗傳統媒體,或是出現「縱向」的共筆部落格,一同來深耕某塊主題如「生活居家」,格主分別來自技術、設計、行銷、編輯、漫畫、和家庭主婦的專業領域。當部落格產業更成熟,有心賺錢的部落客會受到環境影響而被迫成立公司,或是加入某「經紀公司」來讓營運更正式、方便,至少可以開發票給金主,然而「表面上」公司還是可以選擇以「部落格」或「網站」來呈現,如果你觀察的夠仔細,目前已有很多公司都已經偽裝成部落格,來貼近大眾消費者,就好像麥當勞叔叔裝可愛來貼近小朋友一樣,未來你若看到某部落格上有秀出客服電話也請不要太驚訝,部落格早已不是單純的個人日記了。 公司的組成是人才,人才可能是從你玩PTT就認識的同好、或是寫部落格才認識的讀者、或是你後來主動去認識的部落客,嘗試建立你的堅強團隊,或許有朝一日你們這個團隊會真正成立公司,經營而賺錢,所以能有一個互信的基礎,絕對比那些「單體部落客」來的有優勢。記住部落格就是事業,不是公告欄,事業要更上一層樓,就是公司化。
我有一個朋友,在大學的時後就開著一台敞篷車到處把妹,我問他20幾歲怎麼會有錢買這麼高級的跑車,他說他是借錢來買的,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因為年輕的時後不開跑車把妹,難道要等到七老八十的時後再來做這件事嗎?我想想也有道理,有些事情年輕時不做,老了再做感覺就不對了,所以現在每當我看到路上的跑車,都會去注意駕駛人是不是已經七老八十,才來完成年輕時的夢想,但很可惜,就算財力以可以自己買跑車,但年輕的外表不再,青春狂妄的衝動也不再,最多只是不想留遺憾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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