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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 Brunson (羅素‧布朗森) 是連續創業家、暢銷作者、行銷教練、講者,還是位
以做事業賺錢的角度來說,「寫部落格」是否值得?畢竟他要花很多時間,短期內也看不到什麼錢進帳,這本
旅程最後一天,我們去了仙台水族館,機場還車前去 Aeon Mall 名取最後採購。
日復一日,上網的人來來去去,有些你認識、有些是朋友的朋友、有些是你心中不屑的人、有些是你正在等、卻還沒遇到的那個人。我常常在想,這些網友和我的關係到底是什麼?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朋友就是朋友、陌生人就是陌生人,現在的「網友」到底是哪個?
上篇講到業務為行銷之母,那麼業務之母又是什麼呢?是產品。產品不好,你就很難賣出去,更遑論你要把他大肆行銷出去。因此「產品好」等於行銷之祖母。 不對啊,很多產品不好,但有些人用一些阿裡不達的銷售花招就賣出去了啊,基本上這事每天都在發生,也許銷售員長得帥、舌燦蓮花、自信十足,一樣可以達成業績,但騙的了一次卻騙不了一世,終究的市場考驗還是落在「產品」上,一樣產品若要真正暢銷,前提是產品好,再厲害的業務員也不可能把大便變成暢銷品造成熱賣,所以銷售技能、行銷手段固然重要,但「產品好」才是業務行銷成功的絕大部分,有多大呢?說的極端點,大到讓產品自己說話,完全不需要業務或行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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