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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訂閱者要求,想看【暢快讀書會】的內容,最想看的是《Tribe of Mentors》這一本書,
有沒有什麼「最高原則」,是創作者可以在每次創作時謹記在心,增加該作品的「命中率」,每一篇作品(或
Tim Ferriss (提摩西・費里斯) 是美國暢銷書作家,及新創公司天使投資人,他主持的
我原本只是想寫一本書,來提醒很多部落客要有商業頭腦,結果很多人看了書後覺得意猶未盡,於是就有人邀請我來開課,然後我就來者不拒一個接著一個,從聯合報到學學文創到青創總會到電電公會到動腦雜誌,從台北到台中,從政府到民間,我就莫名的成了很多人的「老師」,但我的出發點就只是寫本書啊,但後來上了30幾個媒體通告(聽說是創紀錄,一直到上週還有,首次挑戰台語廣播),然後接了一大堆其它的賺錢機會,從作者成了講師,還有人叫我「大師」耶!我真的萬萬都想不到事情會這樣的發展,我單純的只是想藉著書本抒發一下個人思緒,在網路上真心分享而已啊,為何現在會變成這樣,每天都有新鮮好玩的機會敲門,還因此認識了好多優質的朋友,我不懂,我不懂...
我想寫這篇很久了,但一直猶豫該用什麼筆觸來寫,我是部落客兼網路人,又是某些部落客的老師,最直接的寫法就是偏袒部落客,把他寫的非常夢幻,部落客肯定好過記者,而且我聽聞很多記者在背後批評部落客,嫌他們缺乏專業涵養,寫出來的東西連小學生都不如,質疑他們憑什麼和記者大哥們平起平坐,有什麼資格一起去參加媒體團?部落格能算是媒體嗎?但我選擇用比較溫和的方式來寫,甚至我連下標都不敢用PK兩字,只因本篇文章的最後結論… 在另一方面,部落客基本上也不覺得他們是記者,他們只是樂於分享所見的人事物,自然不太會去做功課,也沒有受過專業的寫作訓練,愛怎麼寫就怎麼寫,非常的free style,他們對於大電視台、大報社、知名雜誌的記者也是非常尊重,至少名片拿出來,就比他們自製的名片來著威風又專業。當然,也有某些部落客對於記者非常的不屑,認為他們拿掉名片以後什麼都不是,他們能夠享有特權備受款待,全是因為在大公司的庇護之下,還有很多記者到處騙吃騙喝,質和量都無法和專業部落客相比,更別說他們的網路行銷sense有待加強,不可能勝過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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