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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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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節錄] 單類別購物網站

2013 Oct 21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第一次購買 打開天窗說亮話,男女交往最難的就是第一次上床,而購物網站最難的就是讓客戶第一次付費,男女交往按常理來是約會→牽手→親吻→肢體接觸→然後你知道;而網站按常理需經過停留→信任→註冊會員→看到好物→付錢。一旦你得到他的第一次,就大有機會連二拉二下去,接著成為固定客戶,所以在上述的購物歷程中,每一階段都是一門學問,需要持續不斷的優化。 當噗浪正在瘋的那段時間,我聽過一個有趣的行銷案例,有個廠商在半夜一點到五點的時間,請了幾位工讀生,在噗浪上隨機找人聊天,天南地北的瞎聊一番後,問對方為何這麼晚了還不睡,八成的人會回答「失眠」「睡不著」,然後工讀生就丟一個網址給對方看,引他們到一個購物網站來,這個廠商特別設計了一個視覺強烈、切題、「具銜接性」的著陸頁(landing page),上面的賣的是「安眠茶」。我聽了以後覺得有創意,但成本不會過高嗎,他說很便宜,第一年輕人半夜瞎聊是很正常的,他們原本就在無償的做,第二,讓陌生人第一次掏錢是最難的,所以首次的轉換成本是最高的,但一旦成了顧客,留下銷售紀錄和個資,未來的銷售成本就會偏低,所以划得來,他做過很多類似的游擊行銷,這招的轉換率算是不錯的。 有個術語叫做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意指「每個客戶得到的平均收入」,還有另一個叫做CLV(Customer Lifetime Value)意指「平均顧客終身價值」,前者比較短期,而電子商務業者應著重於後者,以長期來看,第一次的轉換成本可以後續賺回來,若你的品牌或商品獨特,第一次購買之後,你必須嘗試提升「客戶貢獻」(up-sale),讓他們越買越多量、越頻繁、越高單價,只要有一定比例的「再訪消費者」(repeat customer),你的事業巨輪就開始滾動了,我說的好像很複雜,但其實非常簡單,你看那些好吃的餐廳,一定是有足夠的回頭客,才能讓他們生意興隆,每天光靠新客人上門的餐廳是不可能賺錢的,沒有提升CLV的事業,光是行銷成本就讓你吃不消了。結論再回到「問題背後的問題」,雖說理想上是能賣給每個人,但事實是你應該找到利基市場,把這圈子裡的人全部洗腦,然後盡可能獨佔這一塊。 如何增加網友停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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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應當是網路行銷專家

2013 Oct 18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要把「部落格經濟」這塊餅做大有很多方法,本篇先講最快的方法,就是去說服廠商把下在其他地方的廣告預算挪到部落格來,他們從前都把錢花在報紙上、電視上或網路banner上,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去跟他們說,從現在開始,能否分配一點或全部預算來做部落格行銷,讓他們發覺原來網路廣告不只banner或關鍵字,還有一種方式叫做部落格行銷,而且很超值。 部落格廣告代理商,和某些公關公司就在做這一件事,這是好事,雖然他們會趁此抽點佣金,但這是他們應得的,因為若沒有他們,部落客也沒有機會,所以站在部落客立場,你必須跟他們保持好關係,在你能夠直接面對客戶之前,他們就是你的客戶。 我認為身為媒體,「個人媒體」比其他媒體有個優勢,就是比較容易、方便、不可避免的去面對「直客」,也就是廠商/老闆/出錢的人,因為「個人媒體」不是集團作業,最多就是一個經紀人和你一起,經紀人不能算是「中間人」,他應該是「自己人」,何況大多數的部落客沒有,也(還)不需要經紀人。另外我們的聯絡方式都寫在網頁上,曾經寫過的廣告文,人格特性、創作風格、高矮胖瘦全都一目了然,想找我就直接來信,不用透過層層關係,給一些莫名其妙的中間人墊高成本,但問題來了,既然這樣,那為何還要透過「中間人」呢?很簡單,因為廠商會聽中間人的,卻不會聽部落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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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算是作家嗎?

2013 Oct 11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很久以前,出版人對於「出書」有著遠大的理想和抱負,希望藉由書冊來傳遞重要資訊,影響世人,讓社會變更好,所以每一本書都是精心製作,一改再改,微調再微調,嚴格把關書籍的品質,對於「好書」有崇高的定義,堅持要出就出最好的書,這時代的出版重點在於「內容及品質」,而且市場回報豐厚。 不久以前,「閱讀」這件事已跳脫實體書冊,不但電子書跑來湊熱鬧,更不可擋的是數位資訊的崛起,同樣是閱讀、吸收資訊,網路上的內容都是免費的,又快、又多、又新、又深入、又有效率、而且有問必答、照片清晰、還可無限的延伸下去,連到更多地方去看,更別提還有精彩的影片了。人體就一對眼球,在24小時之內,我們的注意力有限,別說看書了,光是看電視和上網都已經資訊超載,因此實體書的銷售每況愈下,買書看書的人不像以前一樣多了,身為出版業,你很難堅持深耕一本書,為了公司正常營運,每個月都要固定產出,在時間上、財務上就漸感壓力,所以必須盡快找出好題材、好作者、或去競標好的國外作品,加上出版業有更多競爭者進來,你的崇高理想也不那麼崇高了,為了生存,你不得不妥協,可以將就的就將就一下,沒事的,「出書」依然是傳遞知識、影響世人、讓社會更好,但各位同仁請注意,請把「銷售」也考慮進去,畢竟公司要賺錢,才能繼續出好書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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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和部落客超級比一比

2013 Oct 04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我想寫這篇很久了,但一直猶豫該用什麼筆觸來寫,我是部落客兼網路人,又是某些部落客的老師,最直接的寫法就是偏袒部落客,把他寫的非常夢幻,部落客肯定好過記者,而且我聽聞很多記者在背後批評部落客,嫌他們缺乏專業涵養,寫出來的東西連小學生都不如,質疑他們憑什麼和記者大哥們平起平坐,有什麼資格一起去參加媒體團?部落格能算是媒體嗎?但我選擇用比較溫和的方式來寫,甚至我連下標都不敢用PK兩字,只因本篇文章的最後結論… 在另一方面,部落客基本上也不覺得他們是記者,他們只是樂於分享所見的人事物,自然不太會去做功課,也沒有受過專業的寫作訓練,愛怎麼寫就怎麼寫,非常的free style,他們對於大電視台、大報社、知名雜誌的記者也是非常尊重,至少名片拿出來,就比他們自製的名片來著威風又專業。當然,也有某些部落客對於記者非常的不屑,認為他們拿掉名片以後什麼都不是,他們能夠享有特權備受款待,全是因為在大公司的庇護之下,還有很多記者到處騙吃騙喝,質和量都無法和專業部落客相比,更別說他們的網路行銷sense有待加強,不可能勝過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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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二代

2013 Sep 27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很多人質疑寫部落格有搞頭嗎?能維生嗎?部落格可以當作是一輩子的事業嗎?我通常給他們的答案是:「部落格不是一輩子的事業,是三輩子的事業。」 你想一想,蓋房子僅是一輩子的事業嗎?房子蓋好後,他難道不能收房租收個幾十年嗎?可以啊,除非有人變賣祖產,不然這個財產就會一直生金下去,不然那些田僑仔是靠什麼維生的。在我的新書《網路強人會》就提倡這個觀念,(什麼?你竟然還沒索書?) 「網路」正是我們富一代的機會,「蓋網站」讓他生金,不管是內容、購物、平台、社群或個人網站,讓他們隨著網路大浪持續上衝,這個機會可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啊,而且網路的高度自由不正就是所謂的「海闊天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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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 還在學

2013 Sep 20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週三我接受了商業周刊的專訪,有個人照片的那種篇幅,所以我主動「廣告交換」來予以回報,本文敬以商周創辦人金惟純先生的新書書名《還在學》來下標,並推薦大家來看這本書,重新定義一下人生的成功。如果連如此境界的社會名士都還在學,那麼我們沒啥成就的後生晚輩又怎可停止學習呢?真槍實彈的學習是出了社會才開始,最好的學習來自你自己,學習不僅是專業能力,更重要的是人際能力和思考能力,另外學習的重點並不是主題,而是「人」,由誰來教導你,誰才是你應該仿效和跟隨的mentor。真正的大師絕不是教你專業能力,把簡單變複雜,而是把複雜變簡單,刺激你的思想、誘出你對該領域的潛力,喚醒你心中成功的魔鬼。今天我們不談教育,我們把主題拉回部落格,商周不愧是商周,有獨到的見解,問的問題對我來說滿有新鮮感的,但還不至於到挑戰感,雜誌尚未出刊,所以我不會講當天的訪談內容,請各位出刊後自己去買來看,以下是他們的部份採訪內容,給大家癢一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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