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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歌舞伎町有兩個原因,第一是來回顧一下【人中之龍】的遊戲場景,這款遊戲已經出到第六代,我玩過其中一些,但只破了第一代,遊戲的地圖正是比照新宿歌舞伎町所設計,所以不管是街道還是店家,其實都跟遊戲中的很像,例如左邊這間小酒吧,是不是就是遊戲一開始的那家店啊?憑感覺很像,右邊這間風俗店也是。
從事 20 多年網路,一路上都有許多創業點子,有些大有些小,曾經嘗試過大的,但由於太大,變現不易
先說一下「經紀人」這個角色,把他想成是「個人」和「廠商」之間的協商者,我沒說「藝人」喔,我是說「個人」,也就是「任何一個人」,外表是帥哥美女或古怪滑稽無所謂,都有可能成為明星,或是你的「某部份」出眾,例如手指纖細、聲音嘹亮、秀髮柔順、醜男藏有巨鵰、醜女身懷豪乳等,一樣可以靠他們賺錢,再來就是能力的部份,例如你會唱歌、會打球、會創作、會表演、會吹簫、會變魔術、會寫部落格,也可讓這些技能發揮所長,一個經紀人的功能就在於看到你的優點,了解如何將他們「商業化」,將其優點去撮合廠商需求,為你帶來名和利的收益。
「最」表示極端,你可以想到哪些「極端的事」,是你有把握做的最好的,極端的享樂主義(最會玩)、極端的危險刺激(最敢)、性(最色)、暴力(最狠)、恐懼(讓讀者最怕)、親情(賺最多眼淚)、愛情(最複雜)、怪異(最讓人好奇)、誇張(最難以置信)都是不會錯的行銷方向,這些都是我觀察電視廣告學來的,不管你的部落格定位是什麼,你都必須挑戰你的極限,加重你的口味,往極端好(或壞)的方向努力,半吊子無法stand out,越不敢冒險才越冒險,求安全穩當的結果,正是安全穩當,但絕不會讓你的部落格創造話題,擊敗眾多敵手而出人頭地。
Melyssa Griffin 是部落客、Podcaster、創業家,2013 年她開始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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