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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議題,由不同人寫,好看的程度就有差,除了文筆好壞外,差別在於該議題和創作者本身經驗的融合,人生歷練越豐富通常就越值得看。部落格要好看,必須「人文合一」,越有個性,風格越鮮明、以越主觀文字切入,不一定會最得到最多觀眾,但一定會讓留下來的觀眾不可自拔,越陷越深,套句我最推崇的《武道狂之詩》作者喬靖夫所述:「讓人看了不是愛死就是恨死」才是最好看的作品
有一回我在一個婚禮上,與我同桌的一位網路創業家聊天,對方是一個女兒的爸爸,那時我女兒剛出生,我對
(照片取自於 helloseven.co 官網) Rachel Rodgers 是一位黑人女
人要喝水才能活下去,所以「水」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元素,那麼,你會請別人控制每天給你多少水嗎?除非
「部落格經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這更難的是去教導「部落格經營」,部落客是很有個性的一群人,你要能說服他們願意掏錢給你,花一天的時間坐著聽你講課實屬不易。很幸運的,這幾年下來我的開班率還算不錯,印象中二十幾班只有一次高雄和一次台南沒開成,這應該不是我或部落客的關係,是學習風氣的關係,因為很多不同領域的課程也一樣開不成,而他們寧願上台北來上課,真是辛苦了住在南部的上進人士。 以前我的課是一整天六小時,因為我很想把我知道的盡可能的灌給學生,所以簡報越來越多,”重點”越來越多,我非常單純的希望可以讓學生滿載而歸,付了這筆錢得到最多的東西,這幾班下來,我發現這樣的教學有幾個bug,第一,我畢生的功力、概念、故事、經驗不可能在六小時完全傳授給你,又不是數位檔案的複製貼上,既然不可能「六小時,護一生」,那又何必侷限於要六小時?又何必要把我”所有的”東西都給你?第二,我瘋狂的餵食學生一堆資訊,希望他們能盡可能吃到飽,但學生又能消化多少我不知道,所以我不再應該追求量,而是應該追求質;我不應該以教的越多為目的,而是以學生吸收的越多才對。
我們來清邁住的連兩晚住宿是Kantary Hills,在尼曼路的尾端,我們第一天就在尼曼路上逛逛往北走,第一次來清邁很新鮮,走到這家超大隻的招財貓(?)就來的家庭合照,但我放這張照片的重點是「地上」,地上有什麼?很普通啊,對,什麼都還沒有...[暢遊清邁] 泰國下雪啦!Eastin Tan和Think Park跨界創新的Snow 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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