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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zan Kay 是文案師、商業教練,外號是「Email 女王」(Email Empr
薛先生,34歲,上市電子公司資深程式經理,年薪加配股超過百萬 王小姐,32歲,已婚外商銀行行銷副理,年收相當可觀 彭先生,31歲,曾榮登國際舞台的成功創業家,年收必須保密 于先生,33歲,網路工作者,著有暢銷書《部落客也能賺大錢》,年收尚可 以上四位網友的相同之處,就是他們每天都看「我是馬克」的部落格。
身為現代人,生活已離不開手機平版等 3C 商品,大人們享受科技帶來的
假設你有一個非常創新的點子,全世界都還沒有人做,你是否應該先去申請專利,來保護你的權益,增加競爭者的進入門檻。往好處想,專利是對原創人的一種保障,如果你的眼光夠長遠,對自己的點子非常有信心,那專利也許會為你帶來豐厚的獲利;往壞處想,如果每家企業把每個商品、技術、或商業流程都申請專利,大家為了互不侵權,各吃各的,那產業哪會有競爭,沒有競爭又哪會有進步。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在何時的生產力最高?我想應該是死線 (deadline) 之前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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