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為暢
0
  • 會員
  • 登入
  • 文章
  • Podcast
  • 著作
  • 影片
  • 產品
  • 訂閱
  • 關於
  • 登出
  • 註冊
  • 登入
  • 0
天下為暢
  • 文章
  • Podcast
  • 著作
  • 影片
  • 產品
  • 訂閱
  • 關於
全部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創業/行銷/創意 科技/網路/趨勢 人物介紹 個人成長/思辨 財商/投資 旅遊/美食/玩樂 親子教育 健康/運動 生活/自傳/其他
最新文章
  • 領先
  • 2025 回顧
  • TA 迷思
  • 口碑
  • 老師
  •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616)
  • 創業/行銷/創意 (291)
  • 科技/網路/趨勢 (135)
  • 人物介紹 (198)
  • 個人成長/思辨 (168)
  • 財商/投資 (67)
  • 旅遊/美食/玩樂 (484)
  • 親子教育 (134)
  • 健康/運動 (75)
  • 生活/自傳/其他 (225)
軟體工具 (9) 個人成長 (77) 生活優化 (37) 投資理財 (19) 文化 (31) 自媒體 (50) 個人品牌 (24) 書評 (19) 創業 (55) 網站介紹 (8) 教育 (16) 健康 (18) 人物 (10) 行銷 (32) 生活其他 (12)
  1. 首頁
  2. 部落格
  3. 部落客,你到底是啥子人?

部落客,你到底是啥子人?

2011 Oct 24 個人品牌/自媒體/創作

你可以先看兩篇文章:
 
部落客不實宣傳 擬修法最重罰千萬 (馬克好帥!好像張學友)
立院初審 部落客推薦不實須連帶賠償
 
不想連去看的人,我用一句話說:部落客收錢寫廣告文但商品不如他們寫的那麼好所以台灣政府要罰他們錢。

…這原本應是個愉快的夜晚,老婆帶女兒回娘家,我可以在家吃上回沒吃到的鹽酥雞配啤酒,然後開始翻閱賈伯斯傳記,而就在下班前我看到了以上的新聞,身為最近又再刷的暢銷書《部落客也能賺大錢》作者,在第一時間跳出來講幾句話,也是非常合理的。
 
別人寫過的觀點我就不重複了,他們說的我都大致同意,另外一方面,我也能大致了解立委們立法的用心良苦,在我提供我的觀點之前,先說一個小故事。
 
故事發生在多年前,我代表EmailCash去拜訪一個綠營的立委,討論「垃圾郵件法」的相關問題,這位立委給我看了他的「垃圾郵件法」的草案,我認為十分切題,還不錯,這位立委算理性、又有產業sense,我猜八成「垃圾郵件法」要一讀通過了,但最後沒有通過,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他隨後跟業界的其他人士討論,大家都持反對意見,這些反對的人包括ISP業者,和幾家大型入口網站,反對的理由我在此不便說明,內行人想個一分鐘就會想通。除了企業界的不支持(精確的說是冷漠對待),還有敵對政黨的不同調,對方立委質疑,若垃圾郵件犯法,那亂塞DM到你信箱是否也犯法;貸款推銷員的電話亂槍打鳥是否也犯法,若要罰,則應該立一個法來「通吃」,不能只是亂發eDM犯法,你覺得這有沒有道理?其實乍聽之下,很容易被唬住。
 
在「垃圾郵件法」上,我認為這沒有道理,若要「通吃」,應該立三個法,「垃圾郵件法」、「信箱地權非法入侵法」、和「電話擾民、謝謝我不需要」法,因為侵入的載具、背景、資源不同,若要我的法大過你的法、藍綠藍綠藍綠互相企圖蓋掉對方,則這些法永遠沒有被實現的一天,所以「立法」這件事並不單純,並不是對人民有利那麼簡單,重點是要對特定企業有利、對特定企業有利就是對立委本身有利,對自己有利是最重要的,不然就不會出現「政府專用環保垃圾袋」這種智障法案了。
 
 回到「大法蓋小法」上頭,很多人看待「部落客法案」會持相反意見,是因為若部落客代言被罰,那是否電視節目、廣播節目、藝人置入,甚至泡麵碗封上有大塊牛肉都是不實廣告啊,大家都是媒體,若要罰,是不是大家都得罰?為何會從相對小眾的網路媒體開始落實,不打老虎只打蒼蠅?這些立委還真是狀況外,網友才是老虎啊,除了老虎,還藏有龍呢。網友、分享、廣告、價值觀這些名詞實在很難去定義,要在一個連垃圾郵件法都沒有的網路落後國家,制定一個世界首創的部落客不實廣告法,台灣政府還真他X逆向創新,本末倒置、不分輕重緩急、不懂青紅皂白,一些不懂網路的官員,縱容那些妨礙國家網路發展的企業就算了,還要進一步殘害網路的自由供需機制,用他們短淺的眼界和學識,來濫用權力砍掉市場上那隻應該存在卻看不見的手,有時候,我真的覺得若沒有政府干涉,台灣會更好。
 
故事講完了,那我對這條草案的觀點是什麼呢?
 
我認為,大家都搞錯了!我說的大家是你、你、還有你!如果林志玲代言了OSIM,有天她開了一個部落格,把她的使用心得分享出來,請問林志玲是部落客嗎?如果馬克花猴穿了一件漂亮的洋裝去參加電視錄影,在節目上分享這件衣服有多美,結果看電視的觀眾去買了這件衣服而覺得穿起來不美,請問部落客花猴是否應該受罰?
 
看過我的書,上過我的課,或私下聊天的朋友,應該已經聽過我講了8000次:「部落格」就是個人網站。「部落格」他就是一個「科技字」,不是文化字、不是身份字,更不是什麼狗屁web2.0的流行字,部落格不就是一種新的技術,能讓你更方便的在網路上表現嗎?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那麼「部落客」又是誰?以前在Geocities有個人網頁的站長算嗎?以前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台長算嗎?還是只有無名小站的使用者才算?

「部落客」就是一個利用「部落格」這項工具的「個人」或「多人」,他可以是任何人,只要你會按幾個鈕註冊無名小站,你就是部落客。所謂的人氣部落客就是「從網路紅起來的個人品牌」,就跟古早時代從報紙、從廣播、從電視發跡的那些人一樣,這些人充分利用他們善用的媒體、管道、工具、科技,發展出個人品牌,然後利用個人品牌的影響力賺錢,所以,若台灣政府喜歡用大法壓小法,這個法應該是這樣的:
 
所有擁有「個人品牌」的公民,都不可以收錢做誇大不實的廣告,假如廣告不實,應該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達收受報酬的10倍,這些擁有個人品牌的族群包括藝人、學者、部落客。喔,對了,還有立法委員。有本書中寫道,台灣立法委員的「認養金」是新台幣2000萬元,10倍就是…媽呀,兩個億啊!

  • 分享此文章
0 讚 收藏 0
0則留言

如想留言評分,請先 登入會員!

目前沒有評論

相關文章

如何賺得人生第一桶金

2017 年我在 FB 做了一個調查,問大家心中的「第一桶金」是多少?(連結) 最多人的答案是台

  • 2022 Apr 04

[部落暢快談] 系列重點總整理

《部落暢快談》從去年11月開始,除了中場遇到年假,連續20週我訪問了20名部落客,把他們的故事寫出來,我只能說這企劃真的有的難,我竟然硬著頭皮把他順利完成了,感謝所有願意受訪的部落客,幫助我完成了這艱難的任務,也讓許多讀者學到不少的東西。都說了是「企劃」,就一定會有結束的一天,就像精彩的美劇,「第一季」的暢快談已確定落幕,有沒有第二季,何時會有第二季我真的不知道,做這種企劃實在太累了,請讓我先休息一陣子,幕後花絮我下次會談,雖然這是個滿成功的企劃,但趁在浪頭上急流勇退才能塑造出他的傳奇性,就像Michael Jordan一樣。 做了20集,學到最多的還是我自己,這些人真的都十分厲害,而且重要的是「願意大方分享」,我想請大家有空時再次回顧他們的訪談內容,如果沒空的話,本篇是我幫大家做的總整理,為了不大小眼,每位部落客我只擷取三個重點,讓您快速複習本系列的精華所在...[部落暢快談]系列重點總整理

  • 2014 Apr 18

從業餘攝影師到印度頂級時尚部落客 - Naina Redhu

Naina Redhu 是一名印度專業攝影師、視覺藝術家、品牌專家和社群媒體網紅。她有資訊管

  • 2021 Jun 03

走到腳廢!北京故宮 四季民福烤鴨 王府井大街

第五天,本回最硬的一天,也是我女兒的八歲生日。我們一行人一早從【夜奔北京】步行去地鐵站,林叔叔說北京地鐵人多扒手多,大家要注意跟好,講得我們心驚膽戰,緊張兮兮的,我們以最高戒備來準備...搭地鐵。北京的地鐵都要排隊進金屬探測器,好比你去機場那樣,我們是從五號線「東四」站上車,轉一號線在「天安門東」站下車,不過三站的地鐵,搞得我們好像上戰場一樣。

  • 2019 Mar 08

本站使用條款及相關說明 (2012 年舊網站)

網站服務條款永遠是長篇大論,我只能讓他盡量好看且營養一點。 首先,建議您仔細閱讀本網頁所有內容,並隨時注意更新狀況。《我就是強》(下稱本站)永久網址為 WendellYu.com,在這網址下的所有一切都是屬於我本人于文強所有。因此(1)當您拜訪過這一頁,我會假設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所有的服務條款。若您沒有看完、不瞭解、或不同意以下的內容,請再看一次(1)。

  • 2012 Oct 24

于文強想的和你不一樣-廣告主篇

所有的負評都是你的機會,都是你自省的提醒,找出流言的源頭直接面對他,把他講的每一句話都當作天使的聲音,縱使可能很多是狗屎,但總會淘到一點金。認真考慮去實現他的建議,越用心戳你的客人,狗屎裡的含金量越多,把他們當成訓練你耐心的一個試煉,讓他看到你的氣度大過他們,你的決心豈是他們這些鼠輩就可動搖,你的文章品質因為有他們監督而進化,你的商品因為他們而受到注目,我們都聽過一句話,在行銷的世界裡,愛的反義詞不是恨,而是冷漠,這些負評者還願意評論給你機會反駁,讓你變相的和旁觀者溝通,真正不理你的人才是你無法溝通的一群,罵你的人若能最後認同你,天底下就沒有什麼難事了。

  • 2010 Jul 13

如有任何問題或合作邀約,請來信與我聯繫:iam@wendellyu.com

Copyright © 1996-2026 WendellY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 Powered by 路老闆
本網站為于為暢版權所有,若要轉載本網站內容,請註明出處及連結.
本站由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擔任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