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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節錄] 單類別購物網站
第一次購買 打開天窗說亮話,男女交往最難的就是第一次上床,而購物網站最難的就是讓客戶第一次付費,男女交往按常理來是約會→牽手→親吻→肢體接觸→然後你知道;而網站按常理需經過停留→信任→註冊會員→看到好物→付錢。一旦你得到他的第一次,就大有機會連二拉二下去,接著成為固定客戶,所以在上述的購物歷程中,每一階段都是一門學問,需要持續不斷的優化。 當噗浪正在瘋的那段時間,我聽過一個有趣的行銷案例,有個廠商在半夜一點到五點的時間,請了幾位工讀生,在噗浪上隨機找人聊天,天南地北的瞎聊一番後,問對方為何這麼晚了還不睡,八成的人會回答「失眠」「睡不著」,然後工讀生就丟一個網址給對方看,引他們到一個購物網站來,這個廠商特別設計了一個視覺強烈、切題、「具銜接性」的著陸頁(landing page),上面的賣的是「安眠茶」。我聽了以後覺得有創意,但成本不會過高嗎,他說很便宜,第一年輕人半夜瞎聊是很正常的,他們原本就在無償的做,第二,讓陌生人第一次掏錢是最難的,所以首次的轉換成本是最高的,但一旦成了顧客,留下銷售紀錄和個資,未來的銷售成本就會偏低,所以划得來,他做過很多類似的游擊行銷,這招的轉換率算是不錯的。 有個術語叫做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意指「每個客戶得到的平均收入」,還有另一個叫做CLV(Customer Lifetime Value)意指「平均顧客終身價值」,前者比較短期,而電子商務業者應著重於後者,以長期來看,第一次的轉換成本可以後續賺回來,若你的品牌或商品獨特,第一次購買之後,你必須嘗試提升「客戶貢獻」(up-sale),讓他們越買越多量、越頻繁、越高單價,只要有一定比例的「再訪消費者」(repeat customer),你的事業巨輪就開始滾動了,我說的好像很複雜,但其實非常簡單,你看那些好吃的餐廳,一定是有足夠的回頭客,才能讓他們生意興隆,每天光靠新客人上門的餐廳是不可能賺錢的,沒有提升CLV的事業,光是行銷成本就讓你吃不消了。結論再回到「問題背後的問題」,雖說理想上是能賣給每個人,但事實是你應該找到利基市場,把這圈子裡的人全部洗腦,然後盡可能獨佔這一塊。 如何增加網友停留時間
- 2013 Oct 21
寫部落格還有未來嗎?
部落格是網路的一部份,就跟Facebook是網路的一部份一樣,你說Facebook的崛起影響了很多人不寫部落格,我說你錯了,Facebook只影響了那些原本就不該是部落客的人而已,這些人被Facebook的便利發文和社群互動機制「打回了原型」,對於真正的部落客來說,Facebook只是他們的通路之一,把人氣導回至他們的部落格,因為部落格才是所有通路的終極匯流之處,才是一個網路人的數位資產所在,若你不懂得這一點,你永遠在Facebook上浪費時間,把資源累積在錯的地方。所以依我看「部落格還有未來嗎」這個問題就跟「網路還有未來嗎」是一樣的。 報業式微、雜誌下探、電視弱化,未來一代的年輕人要從哪取得資訊?當然是無所不在的網路,注意力在哪,商機就在哪,那麼網路上是誰在生產內容、固定並大量的「供稿」?是「一群人」,這群人的對外名稱也許會變,站長、部落客、小編、駐站寫手,公民記者,但本質不會變,他們喜歡寫,而且重點是他們有粉絲喜歡看他們寫的東西,不管任何媒體,在成熟了以後,都一定會走向商業化,問題不在於你可不可以賺錢、有沒有前途,問題在你想不想而已。
- 2013 Sep 05
BIG TIME 台北靈魂系美式餐廳 早午餐好吃不輸樂子
這是篇久違的美食文,你知道我不當美食部落客很久了(但這不表示我不吃美食了),但這家餐廳的股東之一 Nolan 哥是當時超級運動場的版主之一,長期留學洛杉磯,後來去澳門賭場當經理,現在終於回來台灣定居,而他選擇的事業是「美食靈魂早午餐」,這家餐廳叫做 Big Time brunch & soul food,我聽過 soul music,卻還沒聽過 soul food,但我想是差不多的概念,就是「很有個性」的美食吧,為了舊識的義氣,我決定幫他免費廣告,但主要是...這家真的好吃!...BIG TIME 台北靈魂系美式餐廳 早午餐好吃不輸樂子
- 2016 Jun 29
買賣
「成也買賣,敗也買賣」,可見「買賣」這兩個字包含了多少學問,是何等重要的生存技巧,不過到底什麼因素控制我們的買賣心理,人為什麼要買東西?人要如何賣東西?其實說穿了很簡單,只要掌握住兩個關鍵字,那就是「感覺」。
- 2002 Aug 17
生活相機的再定義 - HTC RE Camera 比想像中還好
HTC自從今年10月初發表會上宣布的RE Camera之後,各國媒體都抱著質疑的態度來看待這新產品,有人取笑他外型像水管,有人覺得這類產品是多餘的,有人把他拿來跟GoPro比然後簡直不能比。你知道,媒體的話只能信一半,當初Apple發表 iPad的時候,也被媒體認為是多餘的商品,只不過是放大版的 iPhone,但你看現在呢? 我只試用了不到一天,以下是我的想法,第一,他不是GoPro,第二,他的造型很另類,但是很方便,第三,它的定位介於手機和相機之間,有沒有需要,我認為有的。以下是我的快速開箱及使用心得...生活相機的再定義 - HTC RE Camera 比想像中還好
- 2014 Dec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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