燉湯要有湯、存錢要有錢、愛人要有人,「勵志」這玩意也一樣,一個人若沒有「志」,那你要他勵什麼?所以勵志書和課程一直有個盲點,那就是真正「需要」的人根本不會主動去接觸,然後有「志」一同的人越跑越快,人生無「志」的依然困惑,所以我覺得要寫勵志三部曲,應該要先助人從「立志」開始,再來談「勵志」。一個人從「不開竅」到「開竅」這個轉換是最難的,在這之前跟他談再多「喚醒你心中卡內基巨人的秘密」都沒用,我們要先幫助他們找到屬於自己的「志」。
寫勵志書有個公式,就是不能一直講道理,一定要穿插一些人生故事,然後再給他「小故事、大啟發」一下,就故事–>道理–>故事–>道理這樣掰到字數夠為止,有些還會提供一些心理測驗、個性評分、名人金句等等,但由於我是牛肉湯,就保留最精華的就好,所以今天我只講一個自己的小故事…
我在多倫多念大學時,良好的運動體能加上身高夠,順利擠進很多人競爭的台灣學生社團籃球隊,隊上共有 12 人,先發 5 人加板凳 7 人,我們隊上有兩位明星級的球員,分別打 1 號和 3 號位置 (控衛和小前鋒),球技好到人都變帥,常受到場邊啦啦隊的關照,就算敵隊加強防守,他們一樣可以縱橫全場的放肆飆分。至於我呢?則是「第二」「候補」中鋒(注意是兩個引號),俗稱的「熱板凳者」(bench-warmer),常穿著整齊乾淨的球衣在旁觀戰,不僅沒有先發,重要時刻也不是我在場上,上場的工作就是殺時間,讓主力球員能休息喘口氣,若最後一分鐘球隊領先一分我會很緊張,但其實也不關我事,球隊若勝利固然很爽,但我總覺得缺少一些「存在感」,雖然不像王建民在洋基得世界大賽冠軍的那種程度的失落感,但我始終對於為球隊「貢獻太少」這件事耿耿於懷,於是我開始加強自主練習,一有時間和場地我就多投籃、和空氣鬥牛、重複「籃下擦板得分」這個動作 (中鋒的一貫招式),盡量做到本能化、機械化的零失誤,希望能「升職」到第一候補中鋒,這樣至少能隨時等著被叫上場,板凳可以坐一半就好,多可笑的目標,多可悲的願望,但我告訴自己慢慢來,總有一天我會成為球隊的要角。
你以為結果會如何?我經過不折不撓的練習,終於成為球隊先發五虎,搖身一變成了球星?不,我不是櫻木花道 (雖然當時正紅),我也不確定後來是否當了第一候補,因為兩個中鋒都沒有特別突出,更精準的說是差不多爛,導致當時情況有點曖昧,而曖昧讓人受盡委屈,太委屈的結果是我始終沒有在籃球場上呼風喚雨、得心應手,我發誓我有多練習,也有心想在籃球技巧上更精進,但或許是決心不夠,或天生不是這塊料,又或許是…
同年夏天我決定組一支慢速壘球隊,光隊名就花了我們 50 天去達成共識,由於慢壘至少要十個人才能比賽,所以我抓了籃球隊哥們來充數,但其中只有我和我哥有過棒球經驗,有些人甚至連基本常識都不會,握球棒跟拿武士刀一樣,我們終於將隊名定案為「Rhinos」(犀牛),然後開心的設計球衣、繳公費買球棒壘包、約其他球隊打友誼賽、吃完晚飯後(加拿大夏天 9 點才天黑)就在球場集合練習,每到周末就會跟其他台灣留學生的隊伍進行友誼賽,由於犀牛隊由我一手催生,當仁不讓的我就自封隊長,鎮守游擊、打第三棒,無論是職稱或是攻守責任都是最重要的,我哥哥則是守三壘打第四棒,我對這樣的安排十分滿意,左邊防區根本就是 Jeter (基特、洋基隊長)和 A-Rod (羅德里奎茲、洋基第四棒) 的明星搖滾區,「犀牛隊」就以兄弟兩人為核心的漸漸成型,在大多倫多地區展開了我們的慢壘生涯。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樣,從小時候到大時候,小空間或大廣場,我常常站著站著就會莫名的擺出「投球」姿勢,抬起左腿 → 擴胸 → 右手往後延伸–>投出,不需要手套不需要球(有球更好),套句老歌歌詞「不管天上的雲怎麼笑,路上行人怎麼看我~」,我只想當個王建民,下意識的就想投球。到了體育用品店或是家樂福,只要看到有賣球棒,我一定會去拿起來揮個兩下,想像那擊球時的痛快,打擊練習場更不用說了,我真的曾認真考慮過開一家分店,永遠的佔有他。每次只要看到綠色的草皮就想在上面打滾,想像我奔馳在外野的草坪上一個飛身接球,或是在深遠的全壘打牆前跳起沒收對方的全壘打,但如果我是打者,那球就會飛過去,太多太多的事情證明了棒球是我一生不變的摯愛,不管是自己打還是看別人打。
(連喝水也伸卡)
投入慢壘的時間增加,但籃球隊的練習我並沒有缺席,正式比賽上場時間也比以前多,甚至還投(髒)進了我人生唯一的一個壓哨三分球讓比賽進入延長賽,但我心知肚明,籃球場上我不是主角,而且永遠不會成為厲害的咖,我喜歡籃球,但我更喜歡棒球,看到空的籃球場我會有衝動去投個籃,但可能打個三分鐘我就累了,如果場上人很多,我也許就回家了,不好意思跟別人組隊,因為我知道我自己不夠好,雖然「籃下擦板得分」這個動作我已經重複了 5 萬次,但真正比賽時我還是會失誤,我不得不承認,籃球不是我的最愛,棒球才是。
「雙棲」的運動生涯貫穿了我的大學青春,籃球這邊我依然是板凳的好朋友,就算有機會上場我也打不出信心,眼看隊上的兩名主將常會被找去別隊當「槍手」,聯合其他隊的好手一起去參加更高階的比賽,想當然爾,我只能祝他們好運,但回到棒球場上我會想盡辦法、用盡一切努力來讓我的犀牛隊變得更強大。我們找到了一些非籃球隊的選手加入,因為都是熱愛棒球的台灣人,所以只要你握棒不像在拿武士刀,都可以來跟我們一起練球。經過了多年的磨合,和一些經營策略上的做法(這以後會講),我們終於在某年奪下了北美華人盃的冠軍,我如願以償實現了夢想。
OK,大啟發時間,請問: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什麼?對我來說至少有兩個,第一個啟發是:當你正在做自己「最喜歡」的事,你一定會感覺到。如果你不喜歡現在的工作,那表示你對這份工作熱情不足,你心裡一定有個小聲音告訴你,這不是你「最喜歡」的東西,因此你不會表現得出類拔萃,也活不出你最精采的人生,更別談什麼實現夢想了。第二個啟發是:多看多試,你才會發現真正的熱情所在。在我經歷過成衣、硬體、教育業後再重回網路,我更篤定「網路」是我的最愛。所以趁年輕去體驗不同工作,才會確定自己的熱情是什麼,這就跟多交幾個男女朋友才會發現「真愛」的道理一樣。
最後來個「牛肉連發」:
熱情是全心投入、不惜熬夜、百分百專注、愛到忘我的去做某件事
熱情是夢想的起點,有起點才有可能到達終點
熱情是你「堅持下去」的重要力量之一(另一是賺錢)
熱情是可以選擇的,也沒人規定你不能隨時調整或改變
熱情和專業能力是雙胞胎,互相扶持才能雙雙成長
最後,熱情誕生於好奇心,而好奇心誕生於求知慾,求知慾就是一種慾望,因此我們可以說「慾望引發熱情」,慾望越大、熱情越強、成就越大;慾望越小、熱情越弱、生命越不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