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 to Change] 人的SEO


做網路20年來,一切都在變,但有三個主題,無論您何時進場,或身在何處,做這三樣事情,永遠有利可圖,分別是賭博、情色、和個人品牌。賭博是網路上賺最多錢的,情色則是網路上流量最大的,而個人品牌則是網路上最有影響力的,而且,是合法的。
 
很多老闆和員工知道要做產品的SEO,因為網路是茫茫大海,您的商品再好,網友找不到也是白搭,所以SEO的第一步是網路「能見度」,要能在網路上找到您家商品。找到商品或店家之後,第二步是要有「掌握度」,因為光有人說你還不夠,你得確定他們說的是好話、是真話、是符合事實和您期望的話,若能成功來到這關,基本上你的SEO就OK了。簡單和普通關都破了,接下來第三步最難,是「忠誠度」,不僅是看見你、對你有好感,你要還讓人愛上你,成為你的粉絲。在網路上,沒有誰是人見人愛,所以要取得很多人的愛,你必須要擁有夠多人,夠多人在同個地方有個名詞,叫做「社群」。以上就是品牌、店家、商品的SEO概念。
 
人就是商品,但大家並不重視「人的SEO」,Peter Thiel說「有什麼你認為重要,但多數人忽略的事」,對我來說,人的SEO正是。打從我做個人網站以來,我常常輸入自己的名字,確定第一個出現的網站就是我自己的個人網站,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我認為這才是我在網路世界的真實存在感。也許你把公司經營的很棒,品牌響亮徹雲霄,三不五時上媒體或新聞,但這些都不是完整的你,這些都是別人口中的你,第三者看到的你,或是被有心、及無腦人士筆下的產物,機會是:也許八九不離十,也許錯的亂七八糟,你唯一有機會證實、或反駁的地方是出自自己的口,要把自己展現給全世界看,反映真實的自我,你不僅需要別人說,更重要的是「自己說」。
 
簡單和普通關容易,對某人的忠誠度可是很難養成的,唯一的辦法是自己寫在部落格裡,才有可能實現,不是寫在Facebook裡,是寫在部落格裡,更精準的說,是寫在屬於自己的網站裡。縱使媒體把你捧得再高,多少鄉民把你神化,你若一句話都不說,或說過的話都沒留下任何的紀錄,忠誠度、以至於影響力是不可能積累的。
 
安迪沃荷說未來每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假設有一天,你意外的紅了起來,得到那全世界的15分鐘曝光,你若沒有自己的網站(或部落格),你要大家如何找到你?找到你之後,又如何能夠繼續關注你,現實的說,若你沒有自己的個人網站,不持續的從那對外發聲,你在網路世界是沒有存在感的,也許現在看起來還好,有Facebook頂著,但5年、10年後呢?當我搜尋XXX名字的時候,我是否還能第一個就找到您?而我所找到的你,是否一個完整、平衡報導的你?而你除了能見度、掌握度之外,是否也能培養出忠誠度呢?

不管世界怎麼變,把你「自己的SEO」做好,是未來所有一切的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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