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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走進書店,我都覺得自己在文字的世界裡好渺小,雖然我都已經日產 2,000 字,每天持續 o
[緣起] 有次無名小站的部落客聚會,我受邀出席發表簡短演說,同天認識了許多優秀的部落客,而後馬克來上我的課變成朋友,一起喝酒吃熱炒玩poker等,他出書我幫他寫序,主持他第一本第一場的簽書會,對我來說馬克不僅是一個部落客,而是一個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彼此在自己努力的方向上相互支持。 [第一題] 依你的才能,應該可以有份很優渥的薪水,或是當個很棒的SOHO,為何想寫部落格? 馬:我在廣告公司待了五年,後來自己創業辦公司,原本就是想做網路行銷,接接一些設計的案子,當上班或是做SOHO,都是去做「別人喜歡的東西」,客戶想要的東西,但其實創作者會想做「自己喜歡的東西」,所以寫部落格一開始只是想無拘無束地做自己的作品,想寫什麼想什麼,但後來才發現一旦開始做大,其實也不太可能無拘無束,不過至少「馬克」是自己的東西。從2008年8月開始,工作空閒時間就畫馬克,後來反應很好,我們就決定將公司轉型,專心來打造馬克這品牌。 暢:所以馬克的原型是誰?
上周某會員提問:看完【完全訂閱制】文章和幾位周遭朋友討論 (大約 40-50歲),他們認為要想發
有沒有什麼「最高原則」,是創作者可以在每次創作時謹記在心,增加該作品的「命中率」,每一篇作品(或
這一篇我們來講世俗的東西 - 錢。 越有錢的人,越可以選擇自由,越自由的人,越可以將快樂最大化
讓我們歸零從原點開始,先來想想「書」的定義,什麼是書?為什麼要出書?我認為: 出書是為了把你的思想觀念給大家知道,越多人知道越好。 作者出書是希望越多人看到越好。 你同意嗎? 如果你同意,那麼第一個問題就出來了:傳統出版社為了賺錢,他必須幫你的書定價,而書一旦需要花錢來買,就有了「閱讀門檻」,就無法讓最多人看到,違背了作者出書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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