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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本回最硬的一天,也是我女兒的八歲生日。我們一行人一早從【夜奔北京】步行去地鐵站,林叔叔說北京地鐵人多扒手多,大家要注意跟好,講得我們心驚膽戰,緊張兮兮的,我們以最高戒備來準備...搭地鐵。北京的地鐵都要排隊進金屬探測器,好比你去機場那樣,我們是從五號線「東四」站上車,轉一號線在「天安門東」站下車,不過三站的地鐵,搞得我們好像上戰場一樣。
很多人喜歡聽創業家的故事,聽他們如何面對挑戰,披荊斬棘的開創出自己的成功事業,那與其一個一個
要把「部落格經濟」這塊餅做大有很多方法,本篇先講最快的方法,就是去說服廠商把下在其他地方的廣告預算挪到部落格來,他們從前都把錢花在報紙上、電視上或網路banner上,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去跟他們說,從現在開始,能否分配一點或全部預算來做部落格行銷,讓他們發覺原來網路廣告不只banner或關鍵字,還有一種方式叫做部落格行銷,而且很超值。 部落格廣告代理商,和某些公關公司就在做這一件事,這是好事,雖然他們會趁此抽點佣金,但這是他們應得的,因為若沒有他們,部落客也沒有機會,所以站在部落客立場,你必須跟他們保持好關係,在你能夠直接面對客戶之前,他們就是你的客戶。 我認為身為媒體,「個人媒體」比其他媒體有個優勢,就是比較容易、方便、不可避免的去面對「直客」,也就是廠商/老闆/出錢的人,因為「個人媒體」不是集團作業,最多就是一個經紀人和你一起,經紀人不能算是「中間人」,他應該是「自己人」,何況大多數的部落客沒有,也(還)不需要經紀人。另外我們的聯絡方式都寫在網頁上,曾經寫過的廣告文,人格特性、創作風格、高矮胖瘦全都一目了然,想找我就直接來信,不用透過層層關係,給一些莫名其妙的中間人墊高成本,但問題來了,既然這樣,那為何還要透過「中間人」呢?很簡單,因為廠商會聽中間人的,卻不會聽部落客的。
經營網站最重要,但也最多人忽略的就是「擁有自己的會員」,古早時候別說是部落格,就連新聞網站,新聞
Marki Lemons Ryhal是社群講師、地產執照經紀人、暢銷書作者、REAL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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