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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歌手》啟示錄:無法抗拒的交易

《我是歌手》啟示錄:無法抗拒的交易

2013 Apr 19 親子教育

"I'll make him an offer he can't refuse." ~ Godfather

我聽過一個說法,黑道軟禁了球員的妻小,請他來到指定的地點,掏出了手槍對他說:明天你假裝狀況不好,盡量投出保送,接到球也暴傳,再看到我的暗號後暴投,如果你乖乖配合,我會給你30萬,你可以現在帶著你老婆小孩回家,若你不配合,我們就繼續照顧她們,直到你配合為止,每場球我都給你30萬現金,反正大家也看不出來,球員狀況本來就高高低低,失誤是很正常的啦,你說呢?
 
若你是那個球員,請問你會如何決定?
 
千萬別去求證以上的故事,那不重要,重要的這正是「無法抗拒的交易」,而且類似這樣的「交易」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從以前的許不了、豬哥亮、張學友、劉德華等等,都曾有過類似的經驗。在商場上,「無法抗拒的交易」也常被拿來說嘴,這是一種多方壓倒性的交易,不管從任何角度看待,對方沒有理由不接受這些條件,要提出一個讓對方「無法抗拒的交易」有幾個要點,第一,提出者擁有強大的權威,第二,接受者風險極低,幾乎是立於不敗之地,而且報酬很高,第三,由外界來看,這樁交易合情合理,呈現雙贏或多贏的局面。
 
我們現在來看看,為何《我是歌手》完全符合這三個條件,而又造成如此大的迴響:
 
第一、 明星需要舞台,而大陸擁有幾億的觀眾,無疑是全世界的收視權威
第二、 明星上節目酬勞很高,曝光率也高,名利雙收,萬利而無一害
第三、 好歌大家都愛聽,節目需要優質內容、靠明星撐場面,而明星需要掌聲,廣告商也得到曝光,這是個全盤皆贏的交易

但,事情真有這麼美好嗎?當然不是,演藝圈不是烏托邦,跟商業圈、政治圈名列三大齷齪產業,所以一定有人輸,在這個例子上,我認為輸家無疑是「台灣電視媒體」,他本來就已經在走下坡了,現在看起來他將會是用滾的。
 
事情很容易預測,我隨便抓個八點:
1. 《我是歌手》第二季將引起台灣歌手報名熱,不說黃小琥都技癢躍躍欲試了嗎?有錢又有曝光,哪個明星不想要,何況是那些已過了氣的明星,或是無法靠臉吃飯的實力派唱匠將,東山再起、梅開二度的故事誰不想當主角?
 
2. 湖南衛視的競爭者不是瞎子,也會開類似的節目《我也是歌手》《我他媽這才是最牛逼歌手》,反正會唱的人這麼多,收視率再怎麼搞也有廣告商買單,做生意不最講究timing嗎,然後從台灣再飛去一批歌手。
 
3. 節目類型當然不單單縱向發展,也會橫向發展,大家喜歡看明星表演,那也包括出糗,所以徐乃麟才會被射進水裡,或一些明星踉蹌的去跳水,最好再假裝溺水做做效果,收看人口這麼多,任何爛點子都是好點子,而且想點子不如抄帶子,全世界有這麼多節目可抄,當然也包括台灣的,因此除了明星外,台灣節目製作人及企劃人員也開始西進。
 
4. 對岸的節目一多,演藝圈的相關評審、權威、教父、主持人等也會被邀請過去,等等,講到權威,怎可漏了「泛演藝圈」的中流砥柱:名嘴。一旦這個族群上了岸,那他媽的不得了,整個天秤就開始傾斜了,要知道「名嘴」可是電視機裡曝光率、收視率、重播率、影響力、表達力、肢體運動能力、想像力、渲染力、輿論製造力和唬爛功力的十項全能之無敵冠中冠啊,一旦台灣失去了這項重大資產,「演藝圈」還剩下什麼?誰提供我們每日的消息來源?以一個嘴砲治國的社會來說,主砲都被對岸拔了,我們國家哪還有競爭力?
 
5. 演藝圈一點一點被掏空,台灣電視台從善如流直接給你轉播對岸的節目,反正裡面的人我們都熟悉,講的也是國語,違和感只有一點點,可以忍受,就算是觀眾聽歌聽到淚流滿面,情緒激昂,那可能也是發自內心,應該不是收錢裝出來的,一切都是那麼自然、溫馨、合情合理。第二季以後會更戲劇化,情緒更激動,哭得更兇殘,陶醉得更忘我,這些素人演員搶戲的兇,以後我看他媽的台下觀眾表演就好了!
 
6. 除了中天、中時相關媒體之外,也清楚看到越來越多電視及平面媒體開始以長時段、大篇幅報導這些節目,大辣辣的蓋台、洗板,大家愛看又”有錢拿”,一切是那麼的順理成章,這種交易只有白癡才抗拒。「三星寫手門」事件?哈哈哈哈,您把爺的大牙都給笑掉了!
 
7. 台灣演藝圈人去樓空,人財兩失,沒人要看節目,就沒有廣告收入,沒有收入就沒有節目製作費,沒有製作費就沒有節目品質,沒有品質就沒人要看,惡性循環不但存在,而且因轉速太快而即將失控爆裂,所以我們只能看到低成本的談話性節目,都跟你說是低成本了,怎還會想要求有高品質呢?文化產業早已病入膏肓,委靡不振,這樣吧,既然你在做虧本生意,不如哥就幫你一把,每天服用幾顆維他命,趁虛而入,逢低殺進,生意人的本能啊。
 
8. 台灣正在被對岸「文化統一」的事實,馬英九總統看了報紙以後才知道,他再次在全國人民面前表示「震驚、痛心」,宣布即刻檢討、誓言痛切改革,對於文化產業的政策不當,他願意虛心接受各方批評指教,面對外界的質疑絕對不硬拗,並承諾提出「台灣文化復興2.0方案」,將主動積極拜會文化相關組織及演藝圈大老以取得共識,而且最重要的,他決定親自走訪一趟大陸,與當地文化產業及演藝圈重量級人士見面,並且一對一的用力握手!
 
-------------
 
我問大家一個問題:您認為《我是歌手》成功的最大功臣是誰?
 
我的答案是:立白洗衣液。
 
原因很簡單,沒有父母就沒有你,沒有股東就沒有公司,沒有贊助商就沒有這個節目。你可知道為何「肥皂劇」會叫做「肥皂劇」嗎?就是因為節目的主要的廣告贊助商是賣肥皂的(P&G公司),他們出了一大筆錢給電視台,供他們找演員、編劇、拍攝等費用,而交換節目中的廣告時段。立白洗衣液出錢,電視台出力,讓觀眾有好節目看,這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是無法抗拒的交易。目前台灣的電視節目一集的製作費平均在15萬元,扣掉大牌主持人和來賓通告費,哪還有錢去花在真正優質內容的製作上。我們來試著把第7點倒推看看:電視台要賺錢必須要有廣告收入,廣告收入是從賣廣告而來,有收視率才能賣廣告,收視率是因為節目好,節目好是因為有錢製作,有錢製作是因為有廣告商想贊助,但是我們神聖的NCC卻明文制止「置入性行銷」,眾多自以為是的無聊法令妨礙產業發展,輕視節目觀眾的判斷力,扼殺文化產業市場上的供需自由流通。假設有一天,台灣沒有了這個單位,會不會就能看到許多「無法抗拒的交易」呢?我不知道,我家連有線電視都沒裝,我只是覺得事到如今已非常嚴重,不做些改變是不行的,哲青,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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