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部落客團體經紀人


先說一下「經紀人」這個角色,把他想成是「個人」和「廠商」之間的協商者,我沒說「藝人」喔,我是說「個人」,也就是「任何一個人」,外表是帥哥美女或古怪滑稽無所謂,都有可能成為明星,或是你的「某部份」出眾,例如手指纖細、聲音嘹亮、秀髮柔順、醜男藏有巨鵰、醜女身懷豪乳等,一樣可以靠他們賺錢,再來就是能力的部份,例如你會唱歌、會打球、會創作、會表演、會吹簫、會變魔術、會寫部落格,也可讓這些技能發揮所長,一個經紀人的功能就在於看到你的優點,了解如何將他們「商業化」,將其優點去撮合廠商需求,為你帶來名和利的收益。
 
在經紀人為你帶來收益的同時,他自己也必須有所收益,那麼經紀人應該抽多少錢呢?變數很多,包括產業別、廠商關係、演出機會、廣告品牌、你的資歷、合約長短等等太多了,我覺得粗估的平均值加上方便理解,我們就抓一半一半吧,經紀人和你應該是創業夥伴關係,他是你的業務行銷長,幫你去找案子,你來負責執行,10萬的案子五五對拆,沒有他就沒有這個機會,沒有你就做不出來,平分算合理。
 
很多人說我很適合當「部落客經紀人」,幫他們找機會,我看見廠商端的需求,也了解部落格生態,又能看出他們”值錢”的地方,所以我為何不?簡單的說是因為付出和收獲不成比例,假設一篇廣告文是兩萬,我拿一萬,部落客拿一萬,你覺得部落客會願意嗎?我要是部落客(我本來就是啊),我才不願意,我又不是白癡,我直接去找廠商,跟他說我收你一萬五就好,你省我也賺更多,直接跳過中間人不就好,反正我的email就公佈在我部落格上,直接找我能有多難。
 
部落客的訂價兩萬,若經紀人想賺一萬,他必須爭取三萬元的廠商預算,但對於廠商來說,一萬元可以再多找一位部落客,所以也覺得這中間人很多餘,也許第一次會付當作是「介紹費」,一旦廠商直接找到部落客,中間人就沒的賺了。我的重點就是部落客經紀人(或中間人)很難與部落客對半拆,我覺得合理的比例是20-80,經紀人拿收入的兩成,如果是這樣,一萬元我才賺2,000元,還要負責接洽溝通什麼的,根本划不來,還不如把這時間拿去寫稿,讓自己成為知名部落客。
 
所以問題的癥結在於5-5拆部落客賺太少,2-8拆經紀人賺太少,我認為解答是提高廠商預算然後5-5拆,讓部落客覺得足夠,也就是滿足部落客的底價,剩下的經紀人賺(但你開太高廠商又不要),在這麼多部落格主題和其相關廠商中,唯有美妝、穿搭、醫美有這種機會,也就是美女部落客才能把廠商預算提高,為什麼,因為僧少粥多、供不應求,漂亮敢露又高人氣的部落客太稀有了,所以經紀人得以強勢。在其他的領域中,部落客的取代性太高,稿酬貴的就換一個,除非你已擁有龐大影響力的個人品牌。
 
如果你還是想當經紀人,我給你一個點子,你先去無名首頁或facebook上找正妹,或者你可以去東區街頭找,問她們有沒有興趣當網路明星,你說你是網路上的星探,正在籌備一個「網路女子團體」,幫她們經營部落格和粉絲團,把她們打造成網路上的明星部落客,然後開始幫她們接案,誠如我這篇文章所說,美女是百搭因子,有很多賺錢機會,例如美妝文、穿搭文、美食旅遊、爆乳開箱、服飾model、實體活動、出書上節目等,不管她做什麼,只要她夠討喜都可以成為XX美少女或XX女神,而且相關廠商預算又多,畢竟替代人選很少,他們不會跟你討價還價,又不是像美食部落客那樣,你要稿費我就找那些專業試吃的就好,一個漂亮的、敢露的、有龐大粉絲支持的美女部落客難尋,所以身為她們的經紀人可以強勢一點,反正你不要,別的有錢廠商也會要,真的不愁沒案子。
 
除了價碼高,部落客和經紀人都覺得賺的夠以外(例如一邊兩萬),美女部落客的「終生產值」也很高,若你是從學生就開始栽培,到她出社會、戀愛、結婚、生子、生二胎,一路走過來機會都很多,累積下來的粉絲也很可觀,可代言廣告的商品也會變得更廣,經紀她十年(25-35)或是二十年(20-40)或是更久,基本上兩人之間也算是共同創業,除了金錢還同時得到了友誼。
 
經紀人不只要賺虛擬世界的錢,還要去賺實體世界的錢,當網路上捧紅了她們,除了出書,也可以出唱片啊,發片歌手來寫部落格不稀奇,部落客去發唱片才稀奇,由於他們漂亮又有才氣,當然也要常去上電視,跑通告,甚至拍電影,這樣五五分拆才有搞頭,網路上的預算都斤斤計較,但實體世界的廣告費都亂花亂灑,從online打回offline才是王道,說不定有一天連總統都可以是網路出身,部落客變成超級明星絕對有可能。
 
再來,經營一個人不如經營多個人,平常讓她們單打獨鬥,互相連結幫助SEO,不時的再讓她們合體,以團體的優勢去接更大的案子,你看慾望城市的四位主角渾身上下都是商機,許多少女團體也都名利雙收,我很期待有一天,會有一個美女的共筆部落格/團體,為台灣的部落格經濟再下一城。
 
什麼?已經有了?「美妝六妞妞」,我當然知道她們啊,但她們的隱憂在於缺乏網路知識和長期規劃,若有一天無名小站垮了,或她們不再年輕貌美,她們的好日子就結束了,她們應該要趁早佈局未來,在高峰上嘗試創造被動式收入,這其實就跟很多藝人的發展一樣,有些藝人趁能賺的時後盡量賺,沒想太多太遠,也沒念過什麼理財規劃的書,當演藝圈不再需要他時,他就潦倒窮困了;另外的藝人懂得投資未來,經營自己在圈內長青,本業副業一起賺,人老珠黃也不怕。六妞妞已經非常符合本篇文章所要傳達的idea,只是演藝圈有那麼多女子團體,而網路圈還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一個idea是網路人才和正妹都不缺,缺的是有生意頭腦的經紀人角色,在《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第71招「找個經紀人」中,我說你不用自己是知名部落客也能賺錢,你只要找到一個願意跟你配合的知名部落客,然後幫他開墾業務,然後跟他分拆,你一樣可以促進部落格經濟的發展。

「六妞妞」合體 (圖片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chiaojung169/2687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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